布道者的信息

3W材料

5/3/2011



经文:徒二:1-41

耶稣升天后, 门徒们前路茫茫, 不知所措….前无靠山, 后有追兵惨哉~惨哉!!

就在五旬节时,门徒们经历了整场“突如其来”的转变.从一群惊弓之鸟,突然转变成一群大有能力, 博学善言,智勇双全的人物。彼得一篇无处可击,叫人扎心悔改的真理信息, 带领了三千人悔改信主,接受耶稣基督为生命的救主!这是圣灵的 能力!也是圣灵的工。

布道者的信息非常重要, 因能将主传给人, 并领人归主。 人不能信,因没人传。所以我们当来认识主,再将主传给人!!

分享:

- 你听过完整的福音吗? (请带领者预备将福音完整的讲过一次,可用任何材料)

- 询问当中的非信徒或之前不信后来信主的组员,在听福音时, 什么因素是使到他们不愿听下去或没专心听福音?

- 询问当中的基督徒,当初信主时, 是透过什么管道信主的?如布道会,单张,聚会,神迹,别人的见证….请分享自己的信主经历.

- 分享你最有印象(给非信徒)或最常用的布道方法(给基督徒)

总结:彼前三 15

跳战:

1. 找机会,找个人, 分享自己信主经历

2. 找个布道法,找个人,分享主的福音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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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心的果效(诺曼·贾斯勒(Norman Geisler))

出处:当代信仰实践手册

从九岁开始,爸妈还在睡觉时,我就出门上主日学。那时,我还不是基督徒,但我起床刷洗、换好衣服,就搭主日学校车到教会,因那些伯伯叔叔们忠心地挨家挨户接送会友。

在这个小教会,有三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。

一、弟兄姐妹们很忠心,他们没有一个主日忘记来邀请我去,在我成为基督徒以前,我上了四百次的主日学,而且我在主日学里常常不乖,欺负其他孩子,揉纸团丢人,是个麻烦人物。

二、这些基督徒总是笑脸迎人,和蔼可亲。

三、这些快乐、忠心的人,真正地关心我。

这些事情令我感动,在八年规律的主日学教育下,当我十七岁,终于成为基督徒。



多一个女儿

在儿子的婚礼中,我流下了欣慰的泪水。从怀胎十月到艰苦而漫长的生产,手忙脚乱的喂奶换尿布,到他牙牙学语,第一天上学,直到学成娶妻,这一幕幕在我脑里仍然深刻不忘。而今,感觉像是交出了一份成绩单,不知他是否能好好的为人夫,为人父?转眼看看亲家母,她从提亲的那一天就掉泪,当着婚礼中诸亲好友,她虽强自克制,眼中仍见泪光,看得出相当不舍,也含着些牵挂。─嫁女儿,心情自是不同吧,一个女孩子离开自己的家人,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家庭,将会面临如何的际遇呢?

婆媳深谈

媳妇进门后,我虽试着照传统的说法"把她当作女儿看待",却面临了一个最基本的困难:作为一个母亲,对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,分得再清楚不过。二十几年的生养亲情,那份牵肠挂肚,那里是"当作"二字就能够轻易带过!将心比心,我也不能要求媳妇对我像对她自己的母亲一样,她的母亲是在婚礼中万般不舍背人垂泪的那一位啊!于是找了机会,婆媳二人坐下来深谈一番。

我坦诚的告诉她,我不会也无法取代她的母亲,并且为她们紧密的母女亲情感到高兴,也祝福她们继续维持一生的美好关系。至于我与媳妇,我愿与她发展像朋友一样的关系,从彼此尊重开始,由渐渐的认识、了解,逐步建立互相信任,互相帮助的情谊。媳妇欣然接受。我也很高兴彼此间找到一个定位作为发展关系的起点。为了表示对她的尊重,我支持让她与儿子搬出去另外租屋居住;她生产后,我在老人家面前力求让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带孩子。平时注意绝不介入小夫妻的生活,只有在受邀或她要求帮忙时才前往造访。三岁的孙子有一次被他母亲责骂而用求助的眼光看我时,我轻轻的摇头对他表示爱莫能助,因为他母亲管教的权威连我都得尊重哩!

化争战为分享

面对媳妇还要克服一个心结,就是心理上常落入一个与另一个女人争夺儿子的战争。媳妇成了对手,怎能再谈相处?其实一个孩子从呱呱坠地,剪断脐带时就是第一个分离,从此父母就栽培他渐渐成长在身体上、心理上有独立的能力,同时父母自己也渐渐习惯"放手"的事实,对孩子从抱着、牵着,到看着孩子可以跌倒自己爬起来,可以到邻家建立幼儿玩伴的关系,可以到学校接触师长、同学,更扩大交往的范围,终至离家投入社会人群中,此时父母只能心里挂着了。意思说孩子栽培到成人阶段,无论结婚与否,都是已经翅膀硬了,飞走了。媳妇既是这场分离的局外人,所谓争夺之战,自然就不存在,我这做婆婆的也无非是在心里自辟战场罢了,不是很莫名其妙吗?

古人言:"媳妇熬成婆"中的熬字道尽当时为人媳的辛酸,也点出了婆媳关系困难的关键。在这样的关系中,婆婆既是主导的地位,如果能让媳妇不用"熬",她们之间的张力自然减少许多,也间接减轻了小夫妻间的压力。让媳妇不用再熬的婆婆不但放开了媳妇,也乐得自己心里轻松自在。年纪渐长,人生的阅历多了,眼界自是不同、也知道珍重大好年华,爱惜家人亲情,又何苦跟一个忙进忙出、为相夫教子操劳的小辈计较什么呢?不如把媳妇接纳到成为伙伴的和偕关系中,把家里奉行的价值观、伦理观一一与她分享,让她成为共同维护家人亲情的好帮手。等她将来成了婆婆,也能将这样的精神传统传承下去,那么我的孙子及无数的后代就有福了。

媳妇即女儿

媳妇进门五年了,我欣赏她十分的开朗、乖巧,真教我怜爱,我们成了无话不谈互相支持的好朋友,相偕外出购物时,几次售货员见我们谈笑风生,以为我们是母女,我们都觉得又得意又窝心,我心里想到她就感恩,像是上帝再给了我一个女儿一样,我没有对她付出生养的辛劳,却白白多得了一份安慰。我也感谢她的父母赋予我绝大的信任,把他们的女儿交托到我家里,特别是亲家母的眼泪,常常提醒我:媳妇是好人家的宝贝女儿,我要善待她!

独处

有时我我们十分活跃,有时我们需要安静。使徒保罗从悔改到开始他在安提阿的服事之间退隐了十三年。其中三年大概在沙漠旷野,另外十年则在老家大数。在这段时间里他无疑地经历了不少独处的时光。然后保罗经历了向外邦人宣教的活跃生涯。保罗有独处与活动的时候,我们也不例外。

属灵操练中的独处常被人误解。独处并不等于孤独。它是要寻求专注于神的安静。不要把独处当作是忙碌竞争之前的休养,它仍是要教导我们完全脱离无谓的竞争。

在独处中神使我们获得自由,不再受他人的意见或是自我的催逼所捆绑束缚。如果我想操练独处,我必须先抛弃别人的想法,因为一般人无法了解独处的意义,也不会珍惜。我也必须舍弃自己在世上好胜强夺的企图。独处使我从人群及自我中释放出来。

有时独处要求我离开人群。然而远离人群的目的是为要回来将自己投入人们的生命中,并成为他们的祝福。

耶稣也实行独处,为要与神相交,并且将自己更完全地为来人付出。在开创祂的服事之前,祂独自在旷野四十昼夜(太四1—11)。在拣选十二使徒之前,祂独自在旷野小山上彻夜祷告(路六12)。在行神迹喂饱了五千人之后祂“就独自上山去祷告”(太十四23)。当使徒们完成传道医病的任务回到祂跟前时,耶稣吩咐道:“你们来同我暗暗的到旷野地方去”(可六31)。当预备自己去完成那最大的圣工时,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寻求独处(太二十六36—46)。耶稣寻求独处的事迹不胜枚举,上述的例子已经足以显明独处是祂的例行作息。我们也当如此。

在日常生活中善用时机独处是有益的。飞机上是个好机会,不会有电话搅扰,没有熟人,大家都互不打扰。在座车上,在散步的片刻,或是临睡前的一点闲暇,都不轻易放过。片刻的祷告,向神敞开,都可增添独处的经验。

不过我们必须觉悟,在这个忙碌的时代,必须努力在生活中安排出独处的时间,好叫我们能够专注于神。退修营会便有这个好处。我们可以从例行公事中抽出一段时间,为要倾听神的声音。藉着研读圣经、祷告和退隐,神在我们的生命中工作。

我们都需要安排时间来学习与神独处。请记得神描述祂自己是个“微小的声音”(王上十九12),这个安静微小的声音乐意向我们说话,只要我们乐意学习倾听。

许多人受不了单独一人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我们也许应该问问自己,为什么不喜欢安静?为什么宁可喧闹?为什么总要转开电视或收音机?探讨对独处反感的理由反而可以帮助我们明白独处的重要。人群和媒体常被我们拿来作为分心的借口,好叫自己可以逃避思想,逃避面对自己。插在耳上的收音机好像消音器一样,让我们永远不能远离杂音发现自己。这是不折不扣的奴役。

另有一些人喜好孤独,却是带着不健康的态度。长期的离群索居是不妥当的。我们不应该自绝于伤人也易受伤的人性。要切记,独处的目的是要重新定位方向,使自己成为别人的祝福,绝不是叫人与社会格格不入。

当我们操练独处时,基督会引领我们。祂会作我们随时的导师,在偏离正途的时候提醒我们。如果独处的经验产生圣灵的果子,并且为他人带来祝福,我们就凭此而确知独处的操练是均衡发展的了。

从罪恶中被释放

我曾是个坚决的律法主义者。我把罪分成好几类,因为我并未犯下在讲坛上最常提到的八到十项的罪状,所以我想我在神面前很不错。我看天国好像超级市场一般:当我到那里以后,我不像其他人,他们的菜篮车上装满了罪,必须排队通过检查,才能进去,得到神的恩典;我不一样,我会轻松地通过那个标著“犯了七项以下的罪”的关口。

当我成熟以后,我开始明白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对罪、对人的光景,以及对为什么基督要为我们钉死十架的认识太肤浅所致。

我开始知道自己真的犯了罪——不只是那些参加祷告会时,为了表明是其中一分子而在会中承认的罪行而已,而是真的重罪。我是有罪的人,该被定罪。

只有当我开始明了我的罪是多么深,我几乎可以尝出它的味道来了,这时,我才明白耶稣基督到底为我做了什么。

我们对犯罪有罪恶感是好的,因为罪剥夺了神要我们享受的喜乐。罪恶使我们在不可能有幸福的地方寻找幸福。它也伤害人,特别是那些我们深爱的人。一旦我们开始明白所犯的罪的严重性,我们才可以把注意力从罪的当中,转移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奇妙事工上。

我开始懂得像“奇异恩典”这一类诗歌的涵义——我知道“自己是罪人”的感受,也知道神的赦免是何等奇异。我开始真正的体会:“怎能如此,象我这样罪人,也能蒙主宝血救赎。我受恩惠,何其深宏,日日增加无从报”(引自“救主耶稣万福恩源”)。

而当人开始明白罪与恩典的关系,他的灵命也开始成长,那就是:“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”(罗五20)。一个被控犯了罪的人,若有正常的罪恶感,就愿意悔改归回。他知道自己不完全,也没有办法救自己,只有恩典——白白得来的恩典——能够使他来到神的面前。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好事,而是因著神的救赎恩典。

罪不只是扭曲、背逆了神的律法,它也是一种心理状态。但是不管我们的心理状态如问,我们都可以来到基督面前,因他按著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。事实上,虽然他知道我们以后会犯更多的罪,神还是接纳我们,拯救我们。

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七章8至11l节对罪的感受有动人的说明。他提到“世俗的忧愁”是叫人死;但“属于神的忧愁”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。我们称世俗的忧愁是“后悔”(remorse)。这是对自己一种长久的惩罚,是以人的标准,为自己的罪所做的补偿。自我导向的罪最后导致自我否定,甚至于自我毁灭。当犹大有这种忧愁,他就自杀了。

相反地,属神的忧愁是生出悔改(repentance)来。意思是像犹大一样,了解罪的可怕,但不是转向自己,自我毁灭,而是转向神——有丰盛怜悯、赦免的源头。依照神意思忧愁的人听到耶稣说:“凡劳苦担重担的人,可以到我这里来,我就使你们得安息”(太十一28)。他也听到神说:“你们的罪虽像朱红,必变成雪白。虽红如丹颜,必白如羊毛”(赛一18)。

西门彼得并没有像犹大一样,在三次否认主以后到花园里吊死:反而懊悔并转向神,因此成了初代教会的领袖。

“后悔”和“悔改”的差异是本质的不同,前者是以人为中心的罪恶感,后者却是以神为中心的懊悔。有时候我们会以为某项罪正是压跨骆驼的那根稻草,万劫不复,神大概处理不了。这是把神看得跟人一样。人会发现他不能原谅某项严重的罪行,然而神却可以赐下远超过一切人类所能付出的——他的恩典,因为他是神。恩典足以赦免我们最糟糕的罪,甚至那些使我们非常难堪,有严重罪恶感的罪。所有那些需要基督宝血洗净的罪,我们都要带到神的面前,寻求它的赦免,求他使我们从罪中归回。

我们自己的功德和诚意不能救我们,只有神的能力和恩典才行。以弗所书第二章8、9节这样说: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甚至有人会从工作、行为中建立信仰,这就是神为什么要给我们这段经文的理由。它提醒我们,信心本来是出于神的,而整个救赎的事工是借着耶稣基督完成的。

耶稣基督借着他所做的工挪去我们的罪,而不是靠著我们自己的美善。我们的忧愁和我们的信心一样,在救赎事工上一点功效也没有,只有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我们才能从罪中被拯救出来。

顺服的生活

今日的世界中,每个人对自己的态度可以略为区分成三种。

第一种态度叫自宠(self-indulgence)。持这种态度的人完全不懂牺牲自己。他们的名言是:“只要我喜欢,有什么不可以(If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, go ahead and do it)。”他们对道德大皱眉头。他们说别让试探有第二次机会,第一次就向试探投降!只要觉得好,就做吧。

这是一种有害的生活方式,不是神要我们过的完全的生活,这种生活方式其实否定了真正的人性。一个人不管多么自我放纵,永远不能得到满足。原因是,当人随己意行事时,其实忽略并扭曲了人性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;人的道德我与精神我。全世界所有的享乐,也不能填满因否定完全人性而带来的空虚。所以,希伯来书第十一章25节说罪中之乐是暂时的。

第二种态度则恰恰相反,他们否定一切的自我。从一些非基督徒和基督徒的身上,都可以找到这种态度。他们说自我及人类的欲望都是恶的,因此人必须放弃一切自身的享受。对这些人而言,自我牺牲(self-denial)变成了一个目标。

这种态度,同样地否定了人类完整的人性,所以也是有害无益。神赋与我们享受事物的能力,去追求那美好的东西。但罪恶污染了这种能力与欲望,因此要解决这问题,并非停止享乐,乃是要享受那正当的事——神允许的事。喜乐是基督徒很重要的特征之一。早期教会的伟大神学家特土良(Tertullian)曾说:“圣徒都是欢喜快乐的。”那些自我毁灭的人不懂这种喜乐,反而变成了暮气沉沉的苦行僧。

圣经中有关自我的教导,要求人们将自我归顺于基督,让基督成为我们生命的主。基督决不会摧毁那些降服于祂的“自我”;相反地,祂救赎了这些自我,再交还给我们,使我们可与祂共同走上生命的道路。归服于基督的人,一定会放弃那些阻碍他们与神合一的事情。用圣经上的话来说,他将这些事“治死”(罗八13;西三5)。

加拉太书第二章20节,清楚地描述了什么是顺服基督的生命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照着这节经文的意思来说,我们不再活着,不再控制我们自己的生命,不再是单单依自身的意志思想来作决定;基督现在成了我们生命中的主宰。

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再存在。乃是我们整个人重新以一种经过救赎的形式存在。在我们享受与主相交的同时,我们仍然完全是自己。

在这样的关系中,一切不讨神喜悦的事,都被钉上十架。但我们的老我,仍然经常伴随着那些该被治死的坏欲望出现,所以在顺服的生命中,必须要有自我牺牲。事实上,我们拒绝的是那些对我们有害的,可能摧毁我们生命的东西。对基督徒而言,牺牲一些自我并无害处,反倒像是去除一个恶性肿瘤。

神所救赎的自我,并不是一个被动的机器,只会依指示行事,毫无自己的意见。相反地,一个经过神救赎的人,有着积极主动的意志。他选择顺服神的旨意,不是出于勉强,乃是出自甘心。他明白这些是“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”(罗十二2)。

神创造人之时,所怀的旨意乃是要人活在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中,且与神有美好的交通。所以若一个人向基督顺服,他才成为一个完全的人。因此,向基督顺服绝非对我们有害,乃是过完全生活的唯一途径。